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规范学院长期公派出国(境)留学人员的选派和考核工作,根据《新普京澳门娱乐场官方网站教职工国家公派出国资助与管理暂行办法》(武大人字[2005]4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公派出国工作的通知》(武大人字〔2013〕5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涉及的学院长期公派留学人员是指出国(境)时间在3个月及以上的公派出国(境)留学人员,包括国家公派、单位公派和自费公派出国(境)留学人员。
一、选派管理
(一)制定计划
1.学院每年9月底发布申请下一年出国(境)访学的通知,有意向的教职工向学院提交“新普京澳门娱乐场官方网站公派出国(境)申请表”(附件一)。公派出国(境)留学人员回校后必须服务满2年后方可再次出国(境)访学。
2.学院根据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及管理工作需要和出国(境)申请情况,研究推选具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骨干,制定下一年度选派计划,并将选派计划报送学校人事部。
3.学校制定年度选派计划,将计划资助的指标下达至各院系(单位)。
(二)选派手续办理
1.个人填写申请表
个人根据学校和学院年度选派计划,填写“新普京澳门娱乐场官方网站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
2.学院推荐上报
学院对申请人提出的研修内容和目标进行审议,根据学校年度选派计划和学校下达的指标,将推荐人选上报人事部。
3.学校评审和审批上报
学校人事部根据有关规定对各院系(单位)推荐上报的公派出国申请组织评审,向上级部门推荐报批,下达批准通知。
(三)公派出国(境)行前教育
出国(境)留学人员在出国(境)前,须接受学院公派出国(境)行前教育。
(四)公派出国(境)期间待遇发放
公派出国(境)留学人员出国(境)期间各项待遇继续发放。
二、考核管理
(一)考核对象
学院公派出国(境)留学选派计划的所有人员,包括国家公派、单位公派和自费公派出国(境)留学人员。
(二)考核原则
坚持民主化、公开化、程序化的原则,对考核对象出国(境)期间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
考核对象出国(境)留学进修期间的科研、教学及学术交流工作情况。主要包括科研论文发表、教研论文发表、教学观摩及学术交流等方面的内容。
(四)考核基本指标条件
依据教授(特聘研究员)、副教授(特聘副研究员)、讲师三个职称类别,留学人员在出国(境)前与学校、学院签订“公派出国(境)协议书”(从学校人事部领取)和“公派出国(境)研修计划任务书”(附件二),并填写“新普京澳门娱乐场官方网站教职工公派出国(境)备案表”(附件三),回国后根据协议书和计划任务书规定的要求进行考核(科研论文、教研论文收到小修通知即视为录用)。
(五)考核等次及其标准
优秀:遵守出国(境)纪律,出国期间取得突出科研成果,超额完成规定的任务。
合格:遵守出国(境)纪律,完成规定的任务。
不合格:违反出国(境)纪律,发生私自更改留学国(境)别或留学身份、逾期未归等情况,或未完成规定的任务。
(六)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
公派出国(境)留学人员回校后两周内应到所在系(中心)、学院及校人事部报到。如实填写《新普京澳门娱乐场官方网站公派出国(境)考核表》(附科研论文、教研论文、听课笔记等证明材料),提交学院考核。
2.学院考核
(1)成立相关考核小组
由被考核人所在系负责人、联系院领导、学院教授委员会成员、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等组成7人以上的考核小组。
(2)考核对象报告工作
考核对象在考核会上以PPT形式做出国期间工作报告,内容包括:(1)对照签订的任务书要求,报告工作完成情况;(2)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成果;(3)其他见闻及收获。
(3)考核小组评议
考核小组主要围绕考核对象出国期间的工作报告,结合其出国期间工作计划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评议,提出考核结果建议。
(4)党政联席会议确定考核结果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学校、学院相关文件规定和考核小组评议考核的结果,确定考核等次,并公示考核结果。
(七)考核结果运用
学院将考核结果报送学校人事部。考核合格及以上者享受其岗位规定的待遇;考核不合格者,根据下列情况扣发其岗位绩效:
1.只完成计划任务书规定的科研论文任务,或只完成计划任务书规定的教学研究论文及听课任务,扣罚一年岗位绩效的50%。
2.计划任务书规定的科研论文任务和教研论文任务均未全部完成,扣罚一年岗位绩效的100%。
三、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院原有出国(境)留学人员考核办法同时废止。
四、本实施细则与上级文件相冲突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五、本实施细则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附件:1.新普京澳门娱乐场官方网站公派出国(境)申请表
2.新普京澳门娱乐场官方网站教职工公派出国(境)研修计划任务书
3.新普京澳门娱乐场官方网站教职工公派出国(境)备案表
4.新普京澳门娱乐场官方网站公派出国(境)访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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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7日